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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曾經看過一則國外的報導,內容是在說政府請監獄的受刑人,協助教導和照顧流浪狗的工作,一位受刑人,照顧一隻流浪狗,教導狗狗各種把戲,讓這些無家可歸的狗狗增加被別人認養的機會。讓我印象深刻的是,那些受刑人在娓娓道來訓練過程時,他們有的人照顧的是受虐的狗狗,從一開始的膽怯恐懼,變得可愛親人,也有被訓練的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的狗狗,在離開受刑人身邊時,彼此之間那種濃厚的感情,使他們捨不得離開彼此。而這份感情,間接的影響了受刑人原本暴戾的性格,改變了狗狗,也使受刑人有了很多的轉變。

        這幾天,我媽咪看我照顧流浪狗照顧得樂不可支,也知道收容所的義工還是人手不足,天真的媽咪就跟我說啦...「喂!寫信給台北縣長啊!把你們收容所的情況告訴他啊!然後看看能不能像國外一樣,請受刑人協助照顧狗狗的工作,這個點子多好啊!這樣狗狗也有比較多的機會會被領養啊...」

        是啊!聽起來好容易,但我卻無法樂觀的想,我們國內哪天真的能和國外一樣,將狗狗的權利和人類的權利,放在同一個天秤上,享受同樣的待遇。

        首先,那些被訓練完的大型狗,真的能因為擁有一技在身,就增加被認養的機會嗎?以台灣這種地狹人稠的情況看來,許多人沒有領養大型狗的空間,所以在收容所,才會有這麼多的大型狗被棄置在此,而這些狗狗被送到國外後,被認養的、被接受的程度比在國內高出許多,不可否認的,其中小部分的原因也是來自於狗狗們能活動的空間,在台灣這個先天不足的條件下,很多大型狗被犧牲了權益。

        再來,我不了解國外對待狗狗的心態如何,但以身邊許多朋友來說,很多人仍是將「狗」,視為一隻「狗」而已。就像當我家狗狗過世,我痛不欲生之時,有同事機諷的對我說「難過也夠久了吧!要不要幫狗狗發個訃聞啊?!」,這樣的心態,如何能將狗狗視為人一樣的善待?而在收容所,更有飼主將養了十五年的狗狗,因為久病纏身,所以帶到這裡來棄置,十五年啊!怎麼忍心?所以就算發揮受刑人的人力資源來照顧狗狗,如果台灣人看待寵物的心態不正確,還是無法給予他們真正的幸福。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多年前有一個流浪狗的廣告,是用動畫製成,畫面是一個嬰兒在玩玩具,狗狗也在玩玩具;後來嬰兒在喝牛奶,狗狗也在舔著牛奶;但最後嬰兒嚎啕大哭,於是媽媽把他抱起來哄在懷裡,在旁邊吠叫的惹人心煩的小狗,卻被媽媽打開窗戶,抓起來棄置在院子裡了。

        同樣是生命,但身為人類的我們卻有許多不平等的對待方式,我無法要求每個人都能將狗,視為和我們人類一樣,成為同樣受到尊重的生命,但既然我們決定讓他走入自己的家庭和生命時,就該用同等的方式來對待他,這是對他們負責,也是對自己負責。請那些在319努力遊行,發表政見的政府官員們來深入了解,想出對策固然很重要,但若自己的心態不改變,所有的政策也都只會是其中一個環節而已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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