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夜店明明是快兩年前的事了,而且為期不過半年多罷了,他們怎麼都沒認識以前乖得不得了,從沒超過12點回家的我呢?大概因為他們都是我在夜店認識的朋友吧!唉…人真是不能誤入歧途啊…呵呵
這樣的「頭銜」我實在是不敢當,本人跑的也不過就是那一兩家,既不是去獵豔,也排斥一夜情,大一點、豪華一點的夜店,小女子我還得靠有門路的朋友帶路才敢進去,熟一點的夜店,平常更是不敢一個人單刀赴會…稱呼我為夜店女王實在有些擔當不起,頂多只能說是個愛上夜店那種氛圍的俗辣女生而已…^^為啥我喜歡夜店呢…?當別人在對我提起這個稱呼時,我的確深思了一下…
第一,我想我真的是個太ㄍㄥ的人了吧!我愛跳舞,但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盡情的舞動;我很容易愛上一個人,卻很少當面承認或說出對某個人的愛戀….我…是那種看完表演不會喊安可,甚至連坐雲霄飛車都不會大聲喊叫的人,那些是對我來說全是面子掛不住的事,我也曾努力的想在雲霄飛車上放聲盡情的大喊,但扯開了喉嚨卻發不出聲音;我也曾想在欣賞表演時,學著身邊的朋友大聲鼓譟,但儘管內心再激動,我的臉仍是只有淺淺的笑…這麼ㄍㄥ的我只有在喝了點小酒,昏暗的燈光下才有勇氣表現出和平常不一樣的自己,也難怪那段跑pub的日子我老覺得不像自己,到底哪個才是真正的我,我也不知道……
第二,我喜歡音樂,喜歡跳舞…所以每次去夜店我絕不是靜靜坐在那裡的,喝了點酒,跟好朋友跳到全身沒力真的是一件很開心的事,所以去夜店跳舞其實是我真正的目的,能夠打扮的美美的也是另一件開心的事,每天在學校上課,哪有機會化煙薰妝啊…^^所以能在夜店化個大濃妝也是我另一個目的,不是為別人而裝扮美麗,而是愛化妝的我真的很享受化得美美的感覺,而且在家總不能頂個大濃妝吧!常覺得自己應該去做專櫃小姐比較適合的…^^否則身為老師的我什麼時候才能用完那些超美的化妝品呢?是吧!
所以別再說我是夜店女王啦!也許有一天我想跳舞,想喝點小酒,又苦無機會裝扮時,或許又會跑到哪家夜店鬼混吧!不過直呼我是夜店女王太沉重了,下次想開心的時候一起去吧!